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2022年2月25日教育部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以及我校2022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基础医学院于3月21日开展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本次安全检查由储利胜书记、陶方方副院长带队,刘明英、胡苏珍老师参加,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我院所有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立了安全隐患台账,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针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其他相关问题,储利胜书记、陶方方副院长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并再一次强调务必对照检查重点,提高安全意识,聚焦问题隐患,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