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未知      作者 : 徐挺     时间 : 2016-03-14

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5〕7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6〕21号)文件精神,今年省里将选拔一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数量

2016年度全省计划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5名。推荐人选应是在本行业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具体条件见《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办法》第六条)。省教育厅名额是12-15人,我校可推荐1-2人。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并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

(二)材料审查。各单位对上报材料,特别是对突出反映能力业绩、贡献情况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在佐证材料上盖章。

(三)评议推荐。对每位申报人组织3名(含)以上同行知名专家进行评议。根据申报人材料,结合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征求纪委意见。

(四)人选报送。公示及征求意见无异议,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一)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1);

(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15份(见附件2),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请装订在《申报表》中;

(三)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等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各单位须核对原件,在复印件上盖章,并编写附件页码和目录)。

请各单位3月21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568639731@qq.com

联系人:田港,86613535

附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申报表及汇总表.doc

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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