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础医学院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作者 : 童南森     时间 : 2022-10-14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6 号)及学校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推选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院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

三等奖1名,每生奖励5000元。

博士研究生:

二等奖1名,每生奖励10000元。

三等奖1名,每生奖励7000元。

2.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

二等奖2名,每生奖励5000元;

三等奖1名,每生奖励4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

四、参评资格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参评奖学金,对在获得奖学金后发现以下情况的学生,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向上级报告。

1.有反对“一国两制”、“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4.在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五、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审

1.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审核推荐,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22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组织材料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最后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具体要求

1.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需电子版输入或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晰工整;申请人要手写签名。

3.《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内的“学校审核意见栏”切勿填写意见和加盖学院公章;

4.申请人仔细阅读填表说明,10月17日17:00之前将2022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和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3281091@qq.com,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稿交至15219-1办公室童老师处。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人:童南森,电话:86613775。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2:2022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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