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党总支关于基层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系统开发者     时间 : 2014-05-22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及2011年《基础医学院党总支下属基层党支部的设置方案》。学院党总支拟于3月进行新支部的成立选举工作。为指导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做好换届公推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创新精神推进公推直选工作,真正选出组织满意、党员公认、群众拥护的基层党组织班子,以此增强学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学院新成立的党支部及到 期应换届的党支部委员会要全面推进公推直选。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 是实行公推,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推荐基层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候选人;二是实行直选,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 直接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其中委员为差额选举,书记为等额选举。

三、支部委员会组成、委员条件及职责

(一)委员会职数

党支部委员会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的规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建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分别为书记、宣传委员、组织(纪检)委员。

(二)任职条件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委员会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党性修养较强。

(2)认真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有较好的组织观念、管理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能够如实反映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委员的职权和义务。

(3)具有大局观念和宗旨意识,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党龄,具有一定的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三)工作职责

(1)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领导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各项决议,负责支部总体工作,制订支部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2)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负 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制订支部组织工作计划,组织落实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和专题活动;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 党员转正的手续,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完成党员信息统计、党员登记和鉴定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负责党支部的宣传思想工作。制订支部宣传思想工作计划,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和教育活动。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3月21日—3月23日)

党支部要在换届选举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特点和基本方法,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充分酝酿,形成共识。

(二)公开推荐,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23日—3月26日)

在学院党总支指导下,各党支部通过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不少于2人联名)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开展初步人选提名工作,确定候选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一般不少于4人(不设委员的党支部候选人不少于3人),候选人确定好后报总支审批。

(三)正式选举,情况报告。(3月26日——3月27日)

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后,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到会党员数超过五分之四方可举行),产生支部委员,然后由支部委员选举产生支部书记。选举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选举结果报学院党总支。

五、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领导

开展基层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是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创新实践。学院党 总支要按照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把开展公推直选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在工作推进 中,要深入基层,直接听取党员、党代表和群众的意见,结合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实际,进行分类指导,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确保党支部 公推直选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

基础医学院党总支

14年3月7日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电话:党政办0571-86613609

          科研与社会合作办0571-86613770

          本科教学办0571-86633132

          研究生办0571-86613775

Email:jcyxy@zcmu.edu.cn 


友情链接

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40830-1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电话:党政办0571-86613609;科研与社会合作办0571-86613770;本科教学办0571-86633132;研究生办0571-86613775

Email:jcyxy@zcmu.edu.cn 

Copyright © 2018-Now  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40830-1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