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流程及要求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5-25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流程及要求

  一、结题要求

免予鉴定条件:

1.重点课题:研究内容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的可免于鉴定。

2.一般规划(含专项)课题:研究内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可免于鉴定。

3.获得设区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二等奖及以上,省政府、省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被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厅级以上行政部门采纳的成果可免于鉴定。

论文发表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论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没有发表论文的,必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鉴定方式方法见《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


二、研究期限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三年,一般规划课题(含专项)研究周期两年

课题根据研究进展可提前结题。确因研究进展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原定研究周期截止前半年向科研处申请延期手续,并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点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四年,一般规划课题(含专项)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三年。课题不能因办理过变更手续而延长研究周期,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予以撤项处理。


三、结项流程:

1.课题负责人进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ktgl.zjedusri.com.cn/)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有关证明文件。其中发表论文需包括封面、目录、全文的PDF文档。

2. 课题负责人需准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申报表》2份、论文杂志等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课题申报书原件1份及《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归档审核表》1份。

3. 其中1份结题申报表、论文杂志原件和课题申报书原件交档案馆743室归档,并由档案馆在归档审核表上盖章。

4. 另外1份结题报告和论文复印件,连同档案馆盖章的《归档审核表》1份一并交科研处。


四、网上结题处理时间

1.网上结题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课题负责人可在系统内查询到审核意见。

2.网上结题不受寒暑假、申报期不予结题的限制。

3.课题负责人可在系统中查询到已结题者的结题证书号,不予结题或暂缓结题的可以查询到审核意见,修改后可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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